今日看报发现某市出台一个拆迁提前搬家奖,说是三十日内搬家可获每平方米一千元钱的奖励。这里我产生一个疑问,现在很多拆迁是拆了老百姓的房子搞商业开发,搞商业开发是经济行为,应按市场经济方式方法由拆迁驻地老百姓与开发商按市场经济方式相互谈判,一次谈不成就多谈几次,直到双方都满意为止,政府不能干涉正常合法的商业行为,更不能偏向开发商。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该干什么呢?中国宪法里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是广大人民群众,中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是替人民服务的机构,是人民公仆。商业开发是拿人民群众的土地来挣钱,人民是土地的主人,拿人民的土地来挣钱不光补偿的土地和钱应土地的原主人不用自己另外掏钱就能买或盖一套比原房更好的房子,还应补给原房主一些红利,商业开发挣的钱不能让开发商独吞了,应分一些给拆迁户。我们的党现在提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所以在拆迁过程中政府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维护被拆迁户的利益,不要害了老百姓,留给开发商合理的利润就够了。
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让广大人民过上好日子。切记!